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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楊亞飛記者寇啟偉)3月1日,記者從民政部門獲悉,為保障城鄉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碧江區將對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進行調整。該區農村低保標準從每人每年1900元提高至2200元,低保金按標準信用貸款與核查確定的年人均純收入的差額進行補助,按季發放;城市低保標準從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400元,低保金按標準與核查確定的月人均純收入的差額進行補助,按月發放。同時,碧江區將加大對轄區現在冊的城鄉低保戶及新申請對象家庭的收入、財產、人員等情況核查力度,對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家庭進行清退,實現城鄉困難群眾“應保盡保、該退則退、按標施保”。  (原標題:提高城鄉低保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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