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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引子
  受有關部門和單位委托,中國人民大學調查中心就春節法定節假日安排公開征求意見:您希望春節3天法定節假日是除夕(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二放假,還是正月初一至初三放假?
  2014年除夕不放假曾引發公眾的普遍吐槽。“有錢沒錢,回家過年”,這句俗話包含著春節團圓的要義與渴望,從民俗的心理上看,除夕的一桌團圓年飯,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過年”,甚至是春節的全部。那麼,除夕不放假從情理上講,過個節被放假的節奏摺騰得七零八落,難言痛快,招致集體吐槽便在預料之中。從調查已有進程來看,超過七成的被調查者選擇了春節3天節假日從除夕開始,也在情理之中。
  不過,不管除夕是不是法定的假日,都掩蓋不了事實放假的另一面。不管是政府機關,還是工礦企業,都自覺地順應著節前的節奏,步入春節周期,臘月二十五六提前吃年飯,散伙、歇業、值班,趕火車的趕火車,辦年貨的辦年貨,不是放假勝似放假,自然也誤不了除夕的團圓飯。對此,有專家將春節三天假從初一開始,稱之為放假的“隱性福利”,的確從約定俗成的角度來看,這麼說倒也合理。因為除夕不放假,節後上班從過去的初七變成初八,確實讓休假增加了一天。
  有實惠而無口碑,除了文化心理衝突的彆扭之外,恐怕也有對假期不夠下意識的抱怨。顯然,在無法同步滿足的前提下,自然會招致公眾的非議。這好比被子只有那麼長,蓋住了腳就蓋不住胳膊,靠拉被子一樣在騰挪上做文章,註定會顧此失彼,最好的辦法當然還是補上一截。這意味著,即便是春節三天假回歸到從除夕開始,滿足國民對傳統習俗的心理需求,也不過是選項有限的次優選擇。
  應該來說,除夕放假需要公約數,即民意的假期渴望需要尊重,而共同的文化情結亦需要珍惜。換言之,春節放假未必真的需要,在固守法定假期總量上糾結。於事實來講春節4天假與3天假沒有太大實質區別,這個時段具有穩定性,而且前後的作息如何調整,各種行業都富有彈性。如此,既然大家都想要,給個名分又何妨呢?當然,這也反映出法定節假日目前尚不能獨立承載國民休假權益的訴求,假期安排的變動容易引發群體的不適——治本之策依然是健全勞動者能夠自由支配的帶薪年假制度。
  (湖北 房清江)  (原標題:除夕假何時逃離“朝三暮四”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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