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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中院今日審判涉外案件現場
  原標題:廣州中院涉外審判率先實施專家陪審和專家委員咨詢制度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林麗麗):1月7日,一宗涉外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廣州中院第四十法庭開審,與以往不同的是,一位來自法院外部的專業人士——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外匯綜合處副處長陳莉虹,以專家陪審員的身份現身法庭。庭審結束後,廣州中院還對包括陳莉虹在內的共六位專家頒發了廣州中院專家咨詢委員會涉外專業委員會委員的聘書。這標志著廣州中院在涉外案件審判中,正式啟用專家陪審和專家委員咨詢制度,這在全國法院是首創。
  據瞭解,近三年來,廣州市兩級法院涉外商事案件每年收案量都接近1000件,並逐年穩步遞增。在過去傳統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合資合作合同糾紛等基礎上,各類新類型案件,如外資企業解散糾紛、因隱名投資產生的股權糾紛、利用外資處置不良債權糾紛、金融衍生品交易糾紛等亦不斷涌現。由於涉及行業知識和專業知識的案件往往具有複雜性、疑難性、專業性特點,而法官不可能通曉所有專業,在審理過程中常常有做門外漢、說外行話的困惑。
  廣州中院涉外商事審判庭庭長姚義堂向記者介紹說,比如在一起因隱名投資產生的股權糾紛中,由於外商投資的政策性很強,相關部門對外商投資的管理紛繁複雜,作為法官並不精通外商投資的實際運作和管理,只能利用自主學習查閱相關規定、向外經局的工作人員求助等方式來幫助查明和認定事實。又比如,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過程中由於涉及到出口退稅的相關問題,因稅務問題極其專業、複雜,出口退稅的問題並不像想象中那麼簡單和易於處理,如不向稅務部門人士請教很難釐清案情和認定相應事實。因而,面對這些相關行業的專業問題,法官雖然精通法律,但也不可能精通每一行業,法官辛辛苦苦調查研究得出的結論在行業人士看來也許並不專業,與實踐存在偏差。
  廣州中院副院長舒揚表示,下一步廣州中院還將擴大涉外專家陪審員規模,不斷優化參審機制,發揮陪審員和專家的專業特長和群眾優勢,為陪審員工作的發展和司法民主推進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他說:“我們希望各行各業的專家智慧可以在審判領域發揮得更加突出,讓參審深度大幅提升,司法決策知情權不斷擴大,裁判過程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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